2014年泸州市,徐永县,水潦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修建乡村马路期间无故在高坪村四社28号我们住房下方撬石修路损坏我们近八百平米的生存住房,在他们撬石期间我们发现房子开裂拦下挖机,可村支书李先林以权谋私逼着我们交还挖机,说是有人负责任的,再拦挖机要赔损失,事后又挖。房子两年多无人负责任,我们只能去找挖机,在石坝找到挖机当地派出所也让挖机代理人肖元虎和挖机随我们回水潦乡解决,当时肖元虎也和乡政府叶涌同志通了电话具体说什么我们不知道。可回水潦乡第二天我们就被村民委员和烟站点长王中华带人围攻,还被打伤。我们多次要求乡政府派出所解决他们无故打人一事可无人管,基层百姓还有没有人权生命财产有没保障?乡政府领导下的职工干部还有没王法?难道乡政府就是这样领导这些人冲当打手欺压百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