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相关部门管理一下!这个地方属于西郊新一中附近的一个地段,然后里面划分的有停车位的线,没有任何写的有停车收费牌。然后我停了几天没人收费。突然近两天有一个老太婆在哪里收取停车费。她说他在这里打扫卫生。向我收取五元停车费。我说,给钱没问题,你得给我票。她说她没任何票据,说是社区喊他在此收费。我说你应该有社区许可证撒。或者工作上岗证。她一并都没有。然后我说没票我凭什么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是否我车被刮花或者损坏该由谁来赔偿?然后老太婆就说我说不赢你,之内的话,喊我打电话给社区确认!我想请问这不应该属于私人拥有吧!或者就是社区说了就算吧!任何文件都没有。就任你个人说了算吗?我想请问市政府,街道以及社区如何看待此事?是否应该出了相应文件收取费用!我们作为车主的都就应该交付相应费用!
慈善社区未派人或委托人在该处进行收费。收费人员是沿江路313号2栋的门卫,是个人行为,且收费由来已久(该处先属于西郊辖区时就在收费)。2018年该处已建成生态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