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万般无赖之下麻烦你们
巴中市巴中区三江镇熬溪村7社李效益家,08年5.12地震房屋严重损坏,经大队书记上报后列入灾后重建,信用农村合作社卡上打款13000元,本人在信用社取7000元。(后6000元被队长苟兴华取走。经户主李效益之子李林一年来回查询后得知,)贷款10000元一年利息1200元,因当时房屋修建到地基完成后就在也没有资金建设。后搁置如今,现在李效益夫妻都已经60岁了,想回家居住无赖老家无房可住。城市租房没有资金来源,我想请问各位领导17000元钱能建一套房吗? 灾后重建补助只有7000元嘛?
上报给镇纪委和区纪委都是欺上瞒下说什么我父亲和队长同路领取的6000元,说什么有证据要是我们不服请走司法程序作为国家干部这样回复是否妥当?调查是否属实?
(1)我只想问一下各位领导巴中市08年灾后重建到底是多少补助资金。
(2)取走6000元的事情我父亲更本就不知道,而且我父亲读过书写得起字不会让任何人代签字的,信用社历来的账上都有我父亲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