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委书记何树平 » 利州环卫局通知居民购天然气加收6元生活垃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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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利州环卫局通知居民购天然气加收6元生活垃圾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9-12 14:22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

利州区环卫局向本辖区居民发出通知;城市居民购买天燃气需加收6元/月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年72元。而许多物业管理费中也收取了这样的费用的,是否重复收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20 19:32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转交利州区政府办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城管执法局、利州区政府〈广元市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8号)文件第三项规定,使用天然气的城市居(村)民住户(包括暂住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天然气公司代收;第六项规定,2016年12月31日前受委托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企业),自2017年元月1日起,未经政府或环卫部门委托不得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代收的应与缴费业主搞好结算工作。居民向物业公司所交的垃圾处理费,应由物业公司退费,居民在天然气公司缴费后,凭交费票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即可。因此,不会出现重复交费的现象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区环卫局将会加大检查力度,敦促物业公司及时向业主办理退费手续。
谢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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