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关于天府中心拆迁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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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建言】关于天府中心拆迁赔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21 22:5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家住在金家坝片区。我们这个片区被规划进天府广场改造的范围内。青羊区拆迁办的赔偿条件完全不符合市场变化的。去年到今年成都市房价上涨了不止50%近期的房价还在加速上涨。我们片区的房价赔偿还再按照去年的价格进行评估。赔偿完的价格根本无法买到周边同平方面积的房租 评论亏损20%-30%左右。这样的赔偿条件简直是硬深深在老百姓身上抢钱。价格都是透明的老百姓不傻,希望你能抽出宝贵的时间调查一下。老百姓的心情都是敢努不敢言。哪怕赔偿的价格能买到隔壁同样面积的房租 老百姓都觉得愿意支持这次拆迁。穷人已经够穷了 还要被政府这样剥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御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26 14:28

钟涛:
关于“赔偿条件不符合市场变化,这样的赔偿条件简直是硬深深在老百姓身上抢钱”的情况
据调查,“成都中心”搬迁项目严格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15〕101号)、各片区《成都市青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即货币补偿安置与异地产权调换安置)。
(一)被搬迁房屋的综合补偿体现了房屋市场价值。一是房屋价格的评估,是由第三方公司的专业人员(如房地产估价师),运用其专业知识,根据相关专业规范对评估对象开展的专业活动,评估结果并非由区政府做出。二是根据“建房〔2011〕77号”、《省条例》、“成房评协〔2012〕0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成都中心”金家坝片区棚改项目的评估价反映的是被拆迁房屋在估价时点(即2017年1月4日模拟搬迁公告发布之日)的市场价值。三是房屋评估价格不等于赔付总额。金家坝片区被拆迁房屋已上墙公示的评估价为13000余元/平方米,加上“五补一奖”,综合补偿价格达到2万至2.1万/平方米。
(二)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在购房时享有政策红利。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及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于12月16日制定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享受相关优先购房政策;具体办法参见附件。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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