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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政府拖欠农民抗洪救灾工程款12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16 13:54 待回复

    2004年,宣汉县发生百年不遇大洪灾(9.3特大洪灾),全县受灾严重。2005年,宣汉县再次发生7.8特大洪灾,全县受灾连续2年受灾严重。宣汉县芭蕉镇在此2次洪灾中亦受灾严重。2005年芭蕉镇政府号召当地农民帮助政府进行救灾,把沿河的洪灾水毁复垦工程拿出给当地农民进行修建。我父亲是承包工程中一员。

   我父亲符纯阳(乙方)于2005年11月16日与花生村村委会(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芭蕉镇政府各执一份。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办法是“垫资修建,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结算。项目资金由国家下拨后及时付款,并于2006年年底付清,超时按照国家贷款承担资金及利息。”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及驻村干部刘明术、郎廷荣(当时的镇长,不知正副)于2005年12月22日共同验收,于同日由花生村村委会打欠条一张,欠款工程款金额96200元。

   花生村村委会于2006年1月20日还款6000元,2006年12月29日还款19010.5元。截止2006年年底共还款25010.5元,下欠71189.5元。2007年至2014年期间,我父母每年到芭蕉镇政府(找村委会,村委会说只有找政府,他们没有办法给钱)收款,在这期间政府每一年均几千几千的共支付为家利息及本金55676.27元,截止2017年8月16日,下欠我家本金33480.57元。

2017年8月11日,我母亲再次去芭蕉镇政府催款,只找到了(其他领导没有找到)现任芭蕉镇政府向镇长,向镇长(我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连镇长的名字都不知晓,只知道姓向)的回答是:我不晓得,我昨年才来,不要找我”,然后就不理我母亲。这是一个镇长该说得话,该做的事。这样的人能当一个镇的镇长。

2004年发生洪灾,2005年启动项目,说明这是政府立了项的,上级的救灾资金应该是划拨到位的,但当时的政府为什么说上级资金没有到。再说就算当时在2005年救灾资金没有到,那么之后这么多年还一直未到吗,救灾资金属于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都有缺口吗??还是当时的救灾资金被政府挪用,更甚者此笔救灾资金被时任领导所贪污。

此笔资金不小,具我所知,当时同一事件还有另外两人与我家情况一样,还欠着同样的救灾资金工程款。

在此,我殷切的希望宣汉县政府能为我们农民做主。难道政府就能这样的欠钱,一欠就是十几年,关键的是现任政府领导人就是这样当领导人的吗,不及时了解事情,解决事情,一句话就把农民打发了。这是一个人民公仆的做派吗??这样的政府、这样的领导人能为农民办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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