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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来乐山旅游的受害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15 08:16 已回复

大家好!
     我是2017年8月5日到乐山沐川龙门大峡谷漂流的。以下为事情经过: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到下码头景区,车停在景区收费员指定的位置,并缴纳了10元停车费,收费员给了停车票,停好车后,由于是漂流,不好随身携带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所以全部放在车后备箱,因为有收费员收费,想着有人守车,所以就放心的进去漂流了。
     当时进游客中心换了门票,换好衣服就在游客上车点等待景区转运车,到达漂流地点时间大概在下午4点30分之后,然后顺利坐上漂流船开始漂流。漂流完后时间应该是6点之前,然后在车上拿衣服换,此时都没反现有何异常,直到换好衣服并休息了一会的时候,开始找手机,同时发现包里的钱不见了,随后通知同车朋友,我们一行5个人,两队夫妻一个男性朋友。结果全部朋友钱包被洗劫一空!连几枚硬币都拿了,慌乱当中然后开始清点被盗物品,我们车被撬了,总共现金损失在1万左右,一部r9手机价值2800元,一部小米手机价值1200元,一部尼康单反相机d7100价值7000,一个600元的墨镜,一个3660元的墨镜,随后我打了110,当警察联系我的时候我得知原来警察在上码头景区出警处理跟我一样的车被撬,被盗事情,随后另外一个警察到我停车位置拍照,问询,再然后警察说一起到上码头和其他被盗车主一起协商,当时已经8点多了,此时景区有个负责人说停车场是承包出去了的,要找承包停车场的老板协商,之后警察联系了那个老板,对我们说去派出所立案等老板来派出所协商,等了好一会人来了,来了后去另外一个办公室和警察协商,后来警察出来和我们说老板同意一个车补助300元油费,我们被盗车主没一个同意,之后又说先把案立了,老板回去再想想怎么协商,一星期后给我们回复结果。结果就是我们等了一个星期没有任何消息,直到今天13号,其中的一个乐山当地被盗车主又去到景区要说法,而我因为出差无法和他们一起,不得已叫了我老婆和一个朋友立马从自贡赶过去,可还是晚了半小时,乐山被盗车主得到了赔偿金,而我们再去景区时,对方就不认账了,说处理好了。理都不理我们!再此我想问下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我们是一起立案的,为何你们在在赔付乐山被盗车主现场的时候没有给我一个电话通知?等我打电话问你的时候你跟我说你们派出所没有义务告知我!这就是外地车主的待遇?歧视外地人?而后在我和景区理论为何不赔付我的时候你们警察帮我说了什么?景区负责人当面不认账,而此时你们又做过什么?明明赔付乐山车主你们都在现场,现在景区在对我就是耍赖不认账的情况下你们又做过什么?这我感觉就是歧视外地人,况且还是兄弟城市的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不到地方申诉!深深的无助以及无奈!

   在此谢谢大家的关注,同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真实性,我愿付任何法律责任!这绝对是真实的!写在这论坛希望可以有人帮帮我们!希望大家转发,可以帮我提些处理建议!再次谢谢大家……
                                      2017年8月13日 19:1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沐川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8-21 16:2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沐川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留言后,沐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发生在沐川县龙门大峡谷漂流场所的刑事案件,指示刑侦部门,专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发生在漂流场所撬盗汽车,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件进行侦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同时,县局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加强沐川县龙门大峡谷漂流场所安保,对场所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进行整改,查漏补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投诉民警在受害人与四川翔盛旅游公司赔偿协商过程中,未维护受害人或欺负外地人的情况,县局督察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我局派出所民警在处警、受案、立案和调查过程,程序合法合规。督察部门民警也已通过电话和短信与您进行了沟通说明。
再次感谢您对沐川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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