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你好!
剑阁县普安镇碧水名居小区自2009年修建以来,由于当时开发商的资金不到位及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导致2012年没有按期交房,引起群体性事件孓“一房多卖”问题,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县政法委牵头成立碧水名后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经购房业主多次找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县建设局于2016年6月答复在2016年底将房产证发放到购房业主手中。县处置小组委派的建设局、普安镇政府、小玲珑社区已多次核实并复印业主的购房合同及缴纳的各种税费手续,处置小组先期已承诺业主的房产证属于处置范围之一,叫购房户要放心,更要相信县政府,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小区召开专题会议时也是这么讲的。现在听人说又要二次缴纳税费,还限期缴纳,县委县政府及处置小组怎么说话不算话,说变就变呢?2012年购房时已按照当时的政策缴纳了各种应缴纳的税费,现在又叫业主重复再缴纳,什么道理?可能不?老百姓的钱不是辛苦钱,不是汗水钱,可以忽悠到玩弄嘛?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剑阁县委已办理回复。现就有关问题转复予后,请查收。
经查,普安镇碧水名居项目开发业主刘洪东涉嫌诈骗罪正在监狱服刑,县处置组经过艰辛努力,收尾工程较快完工后保证了购房群众于2013年底顺利实现入住。今年以来,为维护好购房群众权益,解决产权办证的问题,县处置组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后,现已顺利启动不动产登记办证,并明确提出证书办结后交由普安镇小玲珑社区保管,经核验已缴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发证,未缴纳的经补缴后可发证,按当时政策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挪用部分及还未缴纳部分再依法按程序追缴。有可能是你们在政策理解上有误,政府决不可能重复收取你们的税款,请放心。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