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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纳溪区的低保乱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11 09:48 待解释

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友谊路社区的女士王开芬,其丈夫每月高达5000元左右的工资。还享受低保。、、、、按照低保现行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超出500元低保标准,不得享受低保、、、怪不得纳溪区一直不敢公开公布公示低保人名单,以及享受低保原因、、、泸州市纳溪区的低保究竟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黑暗勾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8-29 14:57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7年8月11日反映王开芬不符合享受低保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纳溪区安富街道社事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王开芬,女,52岁,身份证号510523196510174561,系安富街道友谊路社区居民,家住云溪西路165号5号楼3单元22号,户籍人口5人,有劳动能力1人,房屋60平方米(拆迁还房),两室一厅,产权是婆婆贺崇杰的,家里陈设十分简陋,家具老旧破烂,一台29英寸旧电视,老式冰箱1台,老式半自动洗衣机一台,别无它物。本人患子宫脱垂10年,常年门诊吃药,身体差,还要照看婆婆,无法工作,爱人杨文军,49岁,在云南省德鸿市陇川县看工地,收入1000余元(王老板电话18283065966),女儿杨庆,20岁,在湖北鄂州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读大学,每年学费6080元,每月生活、杂费需要1000元左右,儿子杨翰林11岁在逸夫小学读书,婆婆贺崇杰89岁,身体差,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每月75元,遗属补贴500元/月。2016年6月王开芬向社区提出低保申请,友谊路社区、安富街道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泸纳府办[2015]24号)相关规定,王开芬通过了社区、街道两级民主评议和区民政局资料审核,于2016年6月被批准了低保申请,2016年7月起开始享受低保金。安富街道调查认为王开芬一家符合现行低保政策,应继续享受低保金。(家庭照片附后)。友谊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每月及时在居务公开栏和组务公开栏中公开了低保对象名单,并每季度将居务公开情况向街道纪委和社事办备案。
感谢您的留言。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17-09-01 17:34

2017年8月24日公布的2017年纳溪区低保名单为什么只有纳溪区农村的,没有纳溪区城市低保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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