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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为何不直接回复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曾用名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6-28 14:31 已回复

前期留言一个帖子,内容是因原一代身份证办理时某种原因身份证姓名错误,专科学历是以一代身份证错误的名字领取,现以二代身份证(一代、二代)与户口簿一起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不能证明个人原来的学历信息的问题。这个是学校表示不能证明,为何转给省公安厅来回复呢?烦请教育厅领导回复一下,是否能以此证明,证明个人以前的学历经历属于自己。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7-11 10:14

黎琳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为何不直接回复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曾用名的问题 ”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5月25日《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证明均不能证明曾用名》的留言,系网站管理人员根据您所述问题的政策范筹分配给了省公安厅作了回复。
您提到的专升本问题,在新生学籍注册环节,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须对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进行核查。专科毕业后若户籍姓名发生变动,专升本学籍注册时会出现专科学历核查不能通过的情况,因此,需学生出具记载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和当前有效身份证,证明专科学历信息与专升本学籍信息之间的关联,即可。
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请查阅公安部网站http://www.mps.gov.cn/n2253534/n2253535/n2253537/c5446963/content.html。
经与西南科技大学核实,学校表明是依据公安部上述规定认定您所提供的“A4纸”证明不规范,且户口本上无曾用名记载,才导致您的专科学历核查暂未通过。
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已就公民户籍变更方面的政策规范给您作了回复:“请您直接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在户口登记上添加曾用名”。因此,建议您按照四川省公安厅的回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在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并将更新后的户口本递交给学校,您的专升本学籍注册即可按规定流程进行。
感谢您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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