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电业局,你们是如何执行省政府关于丰水期降低居民电价的? 省政府明文要求,从2017年6月起降低城市居民第二档、第三档的电价,但从实际情况看,你们并没有具体措施来执行,以智能表先交电费后使用为例,你们并没有去调整智能表的计费、扣费办法,目前智能表仍然按照原来的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在扣费,老百姓只知道电费用完了去充电费,并不知道你们仍然按照原来的计费办法扣费,没有落实省政府的惠民政策。你们是不是在忽悠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