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为何电价不普遍下调?依然是0.52元,纵使低谷也是0.26元。如果180千瓦时以上的降价就体现了实惠,为何以下的就不能降?难道只有富人和权贵才可以享受政策红利吗?当局可以给一个解释吗?当然我希望这仅仅是我的一个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