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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90后在成都因创业失败注销公司,被逼走投无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5-29 23:42 待回复

90后在成都因创业失败注销公司,被逼走投无路,求助罗强市长

尊敬的罗强市长:
我叫蔡小玲,1993年3月出生于四川巴中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身份证号:513722199303023374,在我19岁时候,想改变贫穷面貌,开始人生第一次创业,并于2012年5月在成都青羊区工商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成都新视野文化交流中心,(注册号: 510105000193377)
成都新视野文化交流中心注册后,我辛苦经营了3年时间,持续亏损,于是想注销公司停止创业,当我具体了解当时繁杂的注销流程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注销,只能通过专业的中介代理公司帮忙完成繁杂的注销程序,但需要代办注销费用8000元,当时创业失败的我,已无分文,只有去重新打工挣钱,想通过省吃俭用凑齐代办注销费用,再找代办公司帮忙注销公司。
当我通过1年多时间辛苦打工凑齐注销费用,找代办公司帮忙注销公司时候,才得知,因为我打工期间,有1年多时间没有去通过会计去税务系统报税,自己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成都新视野文化交流中心,已经拉入了异常经营状态,自己作为法人也成了失信人。
于是,我将自己打工期间辛苦存的1万多元钱,委托成都一家代办公司帮忙注销公司,代办公司告知我,目前注销公司,一是需要把一年多时间没有报税的重新做账补交上去,二是需要去税务系统解非,而完成这系列繁杂程序,代办注销费用都涨到了1万多元。而在税务系统解非,我还面临青羊区国税局和青羊区地税局的双重罚款,如今,我把最后一点仅有的钱上交给青羊区国税局后,已经没有钱再上交青羊区地税局拟定的5000—10000元罚款。
作为一个在成都辛苦打拼的90后穷人家出来的创业青年,目前因经济困难,因注销公司而被一笔不菲的代办注销费用和税务系统罚款逼的走投无路,在绝望处境下诚恳向罗强市长写下求助信,盼望能得到罗强市长的关心和帮助。
滴血致谢!

蔡小玲
201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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