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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三台机构建设还应改进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8-24 15:37 已回复

三委办发(2015)28号文件有点几不像。要改革彻底,就应彻底撤消片区各中心站所,以乡镇成立站所。这样,才能真正的方便群众办事,减少中间环节,更有利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也符合中央有关乡镇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提升乡镇公共管理职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25 08:27

网友:
您反映的情况已转三台县关注并回复。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5年8月2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25 13:34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三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31 18:00

网友,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的“三委办发〔2015〕28号文件有点几
不像”问题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随着形势发展,我县同其他地方一样,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呈现出一定弊端。为此,2008年、2012年先后两次出台办法,建立健全县级主管部门和镇乡的“双重管理”体制,然而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社会各界的反映一直比较强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断有所反应,特别是在去年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镇乡干部群众强烈反映国土和村镇建设派驻机构设置缺乏全县性统筹考虑,机构布局不合理,群众办事不方便,对派驻机构人员管理“看得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得到人的看不到人”等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了专项整治内容。为了及时回应镇乡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经相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于2015年5月29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委办发〔2015〕28号)。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和特点。三委办发〔2015〕28号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2号)、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部署,结合三台实际,重点针对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机构及其人员“条块管理”脱节问题,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促进正风肃纪,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该文件总结完善了我县过去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从全局的高度,兼顾各方面因素,努力寻求一套合理合规、切实可行的办法。其核心是,将对派驻机构“人财物”管理要素作适度分离,进行分权、放权处理,充分调动相关管理资源,使县级部门和镇乡“双重管理”有机结合,管理重心下沉落地,管好用好这支派驻机构人员队伍。这次改革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真改真试,确实有别于与以往的相关改革,是在现行框架下比较彻底的对原管理办法的改进完善,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其操作性、实效性较强。当然,任何办法措施都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包治百病”,关键是看其价值取向和要到达的目的,达到目的就成功了。
二、关于你建议的“要改革彻底,就应该彻底撤销片区各中心站所,以乡镇成立站所”问题
我们认为,目前撤销片区各中心站所,减少中间环节,以乡镇成立站所目前不妥:一是成立镇乡直接管理的站所,就需要跟进事权下放,这可能会回到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以前的老路,又可能会引发原有的执法混乱,特别是镇乡乱执法、管不住等问题,况且现目前对规范执法的要求更高;二是撤并乡镇派驻机构必须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批,况且,中央、省市早已锁定各县(市区)机构编制总量,要求以2012年底为基数只减不增。以镇乡成立站所,目前的编制总量也不定,不现实。三是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下的派驻单位总体运行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其业务工作完成较好,执法部门的垂直管理,保证了政令统一、畅通和行政过程的高效快捷,有利于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规范执法管理,在衔接县、乡工作和促进乡镇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至于简政放权,现行体制下,县级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和镇乡都按要求在做。三委办发〔2015〕28号明确的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以镇乡为主,把这一大批派驻人员真正派驻到镇乡,切实贯彻了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改革无止境,总会有新问题。对于实践中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跟进措施查漏补缺,另一方面也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期在今后的改革中有“顶层设计”,下面好操作。近期中央、省、市作出了扩权强镇的安排部署,要求在经济发达镇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我县也已启动了这项工作。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县级有关部门已经是最基层的执法主体了,所以,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委托或授权镇乡执行,也还需要实践探索。
三、关于三委办发〔2015〕28号文件目前的落实情况
我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三委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立足本职,按照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已统一国土、村镇派驻机构设置,全县分区域统一布点分别设置国土所、村镇所,两所管辖服务范围一致的目标已经实现,群众在同一地方就能办结修房造屋等手续;对派驻人员分镇乡定岗定责工作也已完成,各系统人员已到相应镇乡报到上班,保证了各镇乡都有各系统派驻机构的常住人员或有工作人员上岗,明确了职责任务,方便了群众办事;相关部门和镇乡加强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调整经费预算等工作及时跟进,一系列改革举措正按计划稳步实施,派驻人员融入当地镇乡党委、政府工作,服从镇乡的统一领导,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派驻人员和镇乡干部“忙闲不均”、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得以扭转,减少了攀比,激发了派驻人员的积极性。当然,改革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有关县级部门和各镇乡都能够从大局出发,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立足自身职责,适应新形势,探索新办法,做好对派驻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县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深入镇乡沟通协调,送派驻人员到位,并组织召开所辖镇乡负责人等参加的联系会,宣布派驻机构人员分工、纪律要求等,使派驻人员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水务系统“分片派驻镇乡水利技术人员到位”,强化“两个服从、三个不变”的行业管理办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其经验文章在四川省水利厅网站发布。林业部门立足自身实际,在派驻人员定岗和出台新的管理考核办法等方面下足功夫,使派驻中心站的职能继续得以强化。村镇、国土派驻机构的联系更加紧密,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反映办事更加方便。广电系统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人财物”管理权限,切实解决了办公经费等问题,提供了工作保障。畜牧系统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各镇乡把派驻人员纳入集中统一管理,充实了干部队伍,提升了乡镇公共管理职能,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下一步,我们已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加强对三委办发〔2015〕28号文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将督查相关部门和各镇乡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完善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通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这次改革一定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中共三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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