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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社会抚养费
2015-06-06 19:48:06
已回复
我是岳池县花板乡翘家村九组村民;于2012年把两个孩子从贵州迁回四川时村上叫我交7000元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于是我就交了7000给支部书记,可是只开了一张便条说是后来在换正式发票,这么几年来都是那张便条,请问市长这张便条管用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岳池县花板乡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5-06-25 18: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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