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书记:
您好!我是通川区蒲家镇朱仙村村民,当农民那年头,有田地可耕,还有饭吃,现在农转非,无田耕,完全失业,我才51岁,该如何才有办法解决生存危机?
尊敬的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分管领导调查核实,现在将情况回复如下:
蒲家镇朱仙社区于2006年完成由农村行政村改为场镇社区工作,原村民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朱仙社区6组属场镇规划区范围,由于场镇发展,该组部分土地被征用,用于场镇建设。被征用的土地的居民,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了补偿,并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朱仙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的相关条款,被征地的居民按政策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到龄领取养老金时,村民小组从集体资金中给予参保人员一次性补助2万元。居民原承包土地交由居民小组集体管理,用于土地流转或规模化种植。
经咨询通川区就业局,目前没有关于“无业救助”的相关政策。发帖人自称今年51岁,大专文化,属于有文化、有劳动能力人员,应当自力更生,自谋职业。同时,失业人员可以到就业局申请办理失业登记证,参加免费的职业培训,以便再次就业。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委员会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