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委书记何树平 » 搬迁为何没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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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搬迁为何没得到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01 23:33 已回复

我是亭子口移民,家住店子乡龙水村四组,为何搬迁三年了,至今也经淹没土地,为何没得到土地赔偿,常年在外打工也不知是什么政策,望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16 09:41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广元市委书记马华留言反映“搬迁为何没得到赔偿”一事,剑阁县委已给予解答,现转复与你:
经查,作为谢军明个户,其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均已经兑现到位。淹没征占土地和林地产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费”兑现有政策规定,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广府〔2010〕1号)文件规定:“被征占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首先用于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征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满足安置规划使用后,如有结余,其结余交由被征占土地村民小组讨论决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使用”。因此,你户作为自谋出路安置移民,其生产安置费2.9万/人首先使用了这“两费”。目前,你所在店子乡龙水村四组虽然完成搬迁安置,但该组对移民人口认定争议大,特别是外孙女生产安置认定上,搬迁成果一直没完成上报和确认,设计单位无法对“两费”使用进行计算。所以大家要消除分歧,必须尽快完成搬迁成果上报工作,若该组“两费”还有结余,将组织群众讨论方案。最后感谢你对移民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若还有其他移民政策疑问,请直接咨询店子乡移民办(0839)6884005或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规划安置股(0839)6601277。
剑阁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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