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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反贪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16 12:24 已回复

我是大安区新民镇白杨村10组的村民,我们组上的账目不清,就连修马路的钱都贪污,希望上级部门明查,给村民一个交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04 09:45

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4月16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栏目向大安区委书记留言反映新民镇白杨村10组账目不清等问题已收悉。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新民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就留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新民镇白杨村10组自2009年以来的粮食直补款账目不清、未向村民公示的情况不属实,新民镇白杨村10组每年都在村务公示栏对村务进行了公示。该生产组在2010年实施金土地工程项目后,需重新核算每户村民粮食直补综合款的金额,当时该工作由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技能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核算时,出现对20户村民的粮食直补综合款计算误差。该村在金土地工程项目张榜公示后,部分村民向新民镇白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了质疑。收到质疑后,该村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分别于2014年4月11日、15日到生产组召开了村民大会,及时纠正了该村原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并在大会上宣布多领取粮食直补综合款的9户农户按年度退回多领取的2625.48元资金,用于补发给11户少领取粮食直补综合款的农户。该生产组在2010年出现一户死绝户后,收回承包地2.36亩,从2010年至2014年的粮食直补综合款累计1309.40元即已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账。
您反映新民镇白杨村10组筹资修建公路的款项账目不清、怀疑被贪污的问题不属实。新民镇白杨村10组在2008年实施金土地工程项目时,须由该组村民筹措资金30580.00元用于修建村道,实际仅筹措资金24480.00元,部分村民须筹措6100.00元的资金尚未完全筹措到位。已筹措的24480.00元资金已由新民镇白杨村村民委员会向每户村民出具收据,存根联一直由新民镇白杨村村民委会统一保管。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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