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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新生儿未婚生育入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3-10 02:07 已回复

我是外省人,老公是绵阳三台县的,由于我父母的原因导致我们未婚生育,现在想让孩子上户到男方户籍,想请问如果在孩子出生之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证与准生证可以不用交社会抚养金吗?还有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入户办理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18 17:11


网友,您好。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因此,您夫妇应在生育后3个月内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凭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您夫妇户口所在地镇乡社会事务计生办,出具您夫妇婚姻和生育情况证明,到您夫妇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只要婴儿出生了,不予补办,人口计生部门出具有婚姻和生育情况证明即可)。
如还有其他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0816-5333157。

三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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