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三台县 » 农村户口退伍军人贷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就业 求助】农村户口退伍军人贷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28 11:45 待解释

书记,您好!我是2012年的农村户口退伍军人。现在我想创业开个洗车行,但是资金不足。想请问咱们县针对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创业和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我是否可以申请无息贷款?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谢谢!

2014年2月2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11 17:14

网友,您好。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就业创业人员小额贷款相关政策
根据2010年7月27日《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就业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三台县就业创业人员小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发〔2010〕70号)文件规定:
(一)贷款人员范围
就业创业人员是指具有三台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是指县境内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二)贷款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贷款记录;
2、有营业执照、经营场所;
3、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填写《三台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社区劳动保障站应于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劳动保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贷款人身份(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资信状况、家庭主要成员等)、配偶身份、家庭收入情况、经营场地、经营项目、经营状况等。初审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3、复审。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应于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复审无误后报县小额担保贷款联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批。县联审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贷款项目进行评议、审查和批准。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从事个体经营者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季财政全额贴息,到期还本。
依据以上政策,如您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条件,可以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咨询:0816-5348064。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的相关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 第60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致电三台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咨询:0816-5333130。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