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人民医院停车汽车不收费,但是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强制收费,24小时不间断。白天电动车收2元,下午5点后还要另收2元。这项收费合不合理,是不是乱收费。请给个回复。
关于什邡市人民医院停车收费问题的情况回复
匿名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在留言板上咨询“关于市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的信件,已转交我局受理。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市人民医院于2013年5月开始对停放在医院园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实行收费管理,根据市发改局(川价FA066036)和市物价局(什价发[2010]66号)核准,该医院白天对自行车收取1元,摩托车、电瓶车收取2元的停车费,且不重复收取(病人及家属只要向收费人员说明情况,不管是送饭、办事、拿东西多次停车,白天只收取1次停车费),夜间停车收取2元,也不重复收取。
2011年该医院没有收取停车费之前,进入医院的车辆无人看管,当年共丢失摩托车17辆、自行车48辆、电瓶车32辆、车辆电瓶19个。2012年全年丢失摩托车23辆、自行车39辆、电瓶车24辆、车辆电瓶17个,给看病群众造成极大的损失。该医院收取的1元、2元的费用不是为了增加群众的负担,而是为了给看病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目前省内周边同级医疗机构都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医院收取的费用聘请了6名专职的看护员,从开始收费至今未发生1起车辆丢失、盗窃案件,使群众放心到医院就医看病。
关于汽车不收费的问题,该医院目前正在对汽车停车场进行整改和完善,待完工后会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什邡市卫生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