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武县社区居委会一个普通公性岗位,对于我们这些40.50的人来说,本来公性岗位工资也低,平时事也多,这么多年我们工资都是要一年才发一次,你叫我们平时怎么去活,难道我们平时就不用开支吗,不用吃饭吗,就连交养老保险的钱都要我们先预交,我们的出路在那里,,,,,请有关部门能体谅我们这们一年才能拿么一点工资的人
社区工作者:
你好!留言收悉!对于你的处境,我们深表理解!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为你未留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不知你所服务的具体社区与岗位。我们建议,你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1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应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3如劳资关系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由用人单位为你缴纳在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等费用。介于你所在乡镇没有按月支付工资的情况,你可以依据《劳动法》向与你发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请按月支付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月支付你的工资,请你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责成用人单位履行按月为你支付工资的义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平武县人社局办公室,电话:8825453。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