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镇政府这么及时回复,体现了政府工作的高效率,有这种效率,我们的未来就有希望了,在此严重表扬一下!!另:如果我们的山是否可以不租呢?我们不愿租可以不?我们自己改造可以不?由于在外多年打工,我们想回老家发展了,我们想把自己的山好好经营一下。请问需要办什么手续,我们可以自己改造自家的山林吗?我们坚决反对栽种“抽水机树”,对自然破坏太大。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我家的山,我们就没签过字,山是怎么租出去了的?还有,修路是否需要老百姓集资?国家有相应标准码?因为现在在家的基本是老弱病残,他们自己生活都困难,如果按人头交捐,他们又拿什么集资?
可能说的过于尖锐,请包涵!但我们真这么想的!谢谢!!
王杰,你好!
感谢你对家乡建设的关注!
2007年,根据县林业发展规划,观义镇引进建丰木业公司在池塘、高塔、双桥、红柳等4个村规划低效林改造工程。按照当时的《四川省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林地流转工作必须达到两个2/3,即:须召开参会户主达到2/3以上的社员大会,同时参会户主2/3以上同意流转的村社,可以实施林地流转。镇政府通过逐村逐社宣传,同时召开村民大会一事一议,部分村社依法将部分林地有偿承包给建丰木业公司30年,按林业部门的规划采取边砍边栽的方式实施低效林改造。截止目前,实际只在池塘村一二社实施了390亩林坡低效林改造, 栽植的速效桤木长势良好,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
2009年7 月,省林业厅印发了《四川省林权管理办法(试行)》(川林发[2009]155号)。镇政府按照川林发[2009]155号文件规定对林地流转及低效林改造工作进行了相应整改,协调建丰木业公司与涉及流转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多次沟通,与确不愿意进行林地流转的农户解除了林地流转合同。如你的林地尚未进行改造,又确不愿流转,可与建丰木业公司协商解除林地流转合同。
关于你咨询是否可以自己改造自家林地以及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林业政策,首先,林权所有者需向拟改造区域的村社提出申请,经村民大会一事一议通过后,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出具该项目具体的立项申请书面报告。在符合全镇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由镇政府书面报告至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林地“五不砍”原则进行林地改造。
关于你咨询村社道路修建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如果你所说的属于村道,须申报纳入国家村道建设年度规划,国家财政补助每公里25万元,不足部分由村民筹集。社道和入户便道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补助政策,需要当地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由受益群众自愿筹资投劳建设。
建设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希望你能积极支持家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