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书记: (川办发[2003]4号)文件中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回想落户的规定中,解决了2003年以后的大中专毕业生迁回原户籍落户农村户口的问题.请问2003年以前的大中专毕业生、且一直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的如何迁回原籍落户农村户口?
网友: 你好!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是可以“非迁农”的,但具体情况建议你可到原户籍地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