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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人死三年 分文不舍 彭州市政府真的那么
2012-07-26 21:04:29
已回复
彭州市林业局国营苗圃职工张明田于2009年6月1日因病去世后,按照有关政策应得的丧葬费抚恤金计22618.4元,三年来,张明田的老伴已年近8旬,拖着带病的身体先后找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彭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09彭州执字第845号》),所有官司都是赢,就是拿不到这2万多元的“买命钱”!一位默默无闻苗圃工人,为林业事业奉献了一生,却得到这样的结果! 他的老伴每当谈起这事都是潸然泪下……,”连丧葬费、抚恤金都拿不到?让逝者如何瞑目?让生者如此凄惨?希望好心人能够帮帮他的老伴!恳请市委书记大人可怜七旬老妪,为民做主。。。为了明天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信访局代(彭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回复时间:2012-08-21 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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