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注意是自动洗车房,不是一般洗车房
目前有处自动洗车房,位于,北门桥街,康平小区7幢楼下直线距离1米以内,城附完全小学大门斜对面30米以内,三叉路口。
第一:请问营山县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凭什么能批准此自动洗车房位于此地,此处的空地为康平小区5,6,7幢小区公共用地。即门市前的人行道,属于小区公共用地。
现在原生产大队已经完全被征。门市前的地连同门市本身也是十多年前被征。根本不属于生产队与个人。而是小区的公共地块。
该申请人并未取得小区业委会的同意租用该地。
第二,无论此处空地的任何权属,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凭什么批准一个高噪音高用水的商业设施建在居民楼下(直线距离1米以内),学校大门前(30米以内),附近全是居民楼,学校,还有众多的租住学生。巨大的日夜噪声,频繁的车流(对众多小学生危险),自动洗车房的选址是不是应该考虑用水,安全,噪声多方面的环境问题,有哪家全自动洗车房建在如此靠近小区的位置?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的行政审批是不是太儿戏了?还是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的某些同志受利益驱使?
第三,此洗车房有没有通过环保局的污染噪声审批?洗车用水如何计算?
此洗车房用地手续何在?整个生产队已经拆迁。我们鼓励多种多样的民营经济发展,但也要有条有序的发展,合理合法的发展。是什么让主管部门,不管民生问题,放任作为,行政乱作为。
让附近众多居民租住学生深受噪音干扰苦不堪言,也给附近的学生安全问题带来深深的隐患。
希望主管部门能及时改正问题,合理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同时也为民生着想,及时搬迁重新选址。我会一直跟进解决此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