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石牛庙乡红陵村修村内道路要求人均集资壹千多元,请问这种做法仺乎法理法规吗,另外这条路有国家拨款,能披露拨款金额是多少吗?
网友,你好!
石牛庙乡红陵村3社集资修路情况属实,按“一事一议”政策,合情合理合法。
该社有1公里社道路,属村社机耕道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老百姓要求修成水泥路的愿望十分强烈。2012年4月,该社召开社员大会(户主),共42户户主参会,大家一致同意(90%以上户主同意)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共同集资修建成水泥路。经群众大会讨论决定,2012年采取按“人口”与“土地面积”分别集资,以及向社会募捐的办法进行筹资。经测算,该工程总投资约35万元。该社共126人,人均集资397元;该社共有土地205.11亩,亩均373元。共集资126528.03元;另外已向社会募捐4万元,共捐集资166528.03元。不足部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补贴的政策向上争取和继续向社会募捐来解决。
该路属社道路,国家没有任何专项拨款,只有等该路修建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一事一议”财政补贴的政策由上级相关部门确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