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老百姓生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咨询】老百姓生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穷折腾2  2012-03-05 23:20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是阆中市柏垭金鱼乡的普通村民,最近三年我们乡里面搞道路建设,前年我们修金鱼至柏垭的公路每人要交纳300元,去年修村道我们每人又交900元,今年又要修村里面的公路要求每户每人交1700元,80岁以上的老人都不放过,如果不交的话,以后有什么事要他们办的时候,就会为难了,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中央不是要求让老百姓过上舒服的日子吗?怎么我们那里的人还生活在这种日子下面,而且我们那里的村官个个都是如狼似虎,你说一个穷山沟里面的,在家种地一年能有多少收入,我想你们心里也有数,而这些人没有把政府的一些福利待遇也没有真正落实下去,而是占为己有.他们也没有想想怎样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是想尽办法去从老百姓身搜刮更多的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阆中市委群众工作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4-27 16:35

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刘宏建留言,反映村道建设筹资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所反映的乡道公路系柏垭镇至原金鱼乡(2005年乡级建制调整时并入柏垭镇)的通乡公路,于2010年4月开始建设,2011年8月竣工通车。该条道路规划设计总里程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宽4.5米,工程总造价340万元,属我市亚行贷款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补助资金28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0万元,其中群众筹资部分由沿线受益群众人均筹资300元。该自筹经费情况是经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层层上报审批后实施的。
由于网友系匿名反映,其所指的村道建设信息不详。经核实,该网友所指的应为柏垭镇金华村实施的村道建设工程。经查,该村已于2010年人均筹资900元修建了水泥路4公里,其筹资情况是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原则,经村民讨论决定同意后,报上级机关备案的。
根据我国现行农村道路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在目前的农村道路建设中,以村为业主,依照“一事一议”和“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原则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其资金来源分为国家项目资金补助和群众自筹,或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如被纳入项目规划,并成功立项获得项目支持的,按照道路等级由国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助,但也不是全部由国家承担,剩余部分仍需由群众自筹,如未获得项目支持的,则全部由群众承担。因此,在当前的农村道路建设中所面临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国家给予的项目资金补助十分有限或没有补助,另一方面群众要求建设农村道路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个别群众又拒绝筹资投劳,坐等国家投入,从而导致群众已决定的事项难以实施或半途而废,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设成本将会越来越高,群众筹资标准也将越来越高,实施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至于网友反映的今年因建设村道又需筹资1700元的问题,只要是经村民集体讨论,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应法律政策规定就应予支持,而80岁以上的老人是否筹资或筹资多少的问题也应由村民讨论决定。因此,关于柏垭镇金华村的村道建设问题,希望该网友多一些理解,尽一份责任,积极支持家乡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