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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响滩中学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恶意拖欠工
2016-02-17 17:47:55
已回复
一、事由: 1、 响滩中学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支付工程欠款 2、拒不履行教体局领导批示同意支付欠款的文件指示付款 3、拒绝签定还款计划协议 4、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二、我方请求: 1、 支付拖欠数年的工程项目款78万余元; 2、 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3、 退还借款16万元产生的1.5%的日息20710.00元并终止日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回复时间:2016-07-07 16: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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