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职工医改怎么越改越贵
2011-12-28 14:15:01
已回复
刘书记您好?我是一名退休的企业职工,1988年因患病,在治疗中输了血和血浆,上个月因身体不适检查发现感染了丙肝,去成都华西医科大学查RNA是2.61乘10的6次方。现在是丙肝后肝硬化失代偿。专家给我的治疗方案是皮下注射长效干扰素加口服利巴韦林,治疗疗程一年。同时进行静脉注射保肝、抗肝纤维化、降转氨酶、利尿等对症治疗。因为我经济条件有限,所以就回来在我们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根据国家人社厅{2010}58号文件规定:长效干扰素属于医保药品,限丙肝和乙肝的治疗。但长效干扰素又是贵重药品,每支1280元,一个疗程的费用加住院要9万元左右,必须到医改办进行审批后才能使用,按照说明,我要住院半年或一年才能注射完一个疗程的干扰素,而且必须天天输液,如果停药2天,医改办的领导就要锁我的住院帐号,以后产生的费用就要我全额承担。听说2012年,长效干扰素首先个人要承担50%,剩下的50%才纳入医保,而且住院期间也必须天天输液。这样算下来,长效干扰素相当于自费了,哪个病人能在医院输一年的液体,如果病人愿意,恐怕医保办的领导也不同意。而且我是属于医源性感染。为此,我恳请刘书记帮忙过问一下,这样的规定,是不是离中央执政为、和谐社会的差距太大了。 恳请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2-01-12 14:42:54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