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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咨询】创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2-05 14:19 已回复

尊敬的周市长:
你好, 非常感谢你在百忙当中看我在这里的留言!我是在巴中这块红色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巴中人,经过多年的求学生涯如今已经从学校毕业,巴中地处四川东北部那里多数地区是山区经济严重欠发达,虽然外地的就业条件很优越,这只能加重我日夜思念家乡。如今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我在多番思量之下决定回家乡创业为巴中的人民奔小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想有很多从巴中走出来的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们作为刚毕业不久的人来说创业主要面临着政策方面的不了解,和资金融资的难两方面的难题,我迫切想了解一下巴中市在大学生创业这方面的政策和融资方面的政策!!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5-15 11:03

网友,你好!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巴中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市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资金补贴。 该政策自2011年6月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和补贴对象为: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范围内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经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可由创业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合格后,可向培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补贴。经复核后,给予每人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确认为创业成功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另外,高校毕业生创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每名创业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按每吸纳一名给予2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感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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