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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为打工的伸张正义
2011-10-31 17:32:00
已回复
尊敬的吴书记: 我是在绵阳打工的医生,男,39岁,于2010年9月6日聘到高水医院工作,2011年7月被绵阳市高水医院老板谢总及他老乡张XX以假协议假转让诈骗八万一千六百五十元。后为找他们花去一万多。我多次找派出所公安局,他们与老板勾结,找种种理由搪塞推脱不办案。我们打工的真就没有出路,活不下去,我几次想来你们市政府自杀,又放心不下娃儿。我如今已婚三孩(离异),家境贫困,父母在农村务农,年老多病,几个孩子又要读书,被骗后借的钱别人成天催帐,孩子正读高中上不起学。恳请书记为我主持公道,为我们打工崽伸张正义,给我们穷人一碗饭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2-07-27 16: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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