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县长及各领导:你们好!我们是卡哈洛的移民搬迁户,我们上次去领移民款时,我们带了信用社的卡去转移民补偿款,但移民办的说只能用县农行的卡才行。我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希望用信用社的卡才方便。因为农行在县上,我们不可能每次取钱都要坐车到雷波县上去取钱回来赶场,信用社就在我们身边又方便,希望你们领导能跟移民办的工作人员说声可以用信用社的卡就好了。谢谢!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移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移民补偿领取方式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现作如下回复:
一、根据《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每一个库区的移民资金应分别开设移民项目资金专户、实施管理费专户、专户核算管理。移民管理机构应在国有(控股)银行开设移民资金专户,乡镇移民工作站所在地如无国有(控股)银行的,可在当地其他银行或信用联社开设移民资金专户。按照该规定我局管理的移民资金应在农行开户存入。
二、由于我县各乡(镇)移民办公室无具有财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能从事移民财务工作,县移民局财务人员只有3人,无法完成溪洛渡、向家坝两水电站乡镇移民工作站跨行兑付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工作。
三、在封闭管理区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兑付上,没有进入移民生产安置农户的补偿补助资金在结算过程中基本上都在信用社结算的,但在2010年8月份县移民局在批量兑付白铁坝乡羿子村的实物补偿补助资金时,至今年5月份有的补偿补助资金还未进入农户帐户,2011年6月底才收到信用社的回单,造成了移民资金滞泄。
四、针对上诉问题,我局于2011年初多次与县农行协商关于怎样办理库区移民结算账户及惠农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事项,并达成一致且州农行印发了《国农业银行凉山分行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惠农卡助农取款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银凉综发〔2011〕564号)及《农业银行雷波县支行关于助农取款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银雷发〔2011〕79号)。针对我县移民工作的特殊性质制定了移民局财务管理规定:1、生产安置的移民户由于补偿补助资金量大、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移民户需在农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以便于移民资金兑付管理。办理结算后,资金已属个人财产,可自行跨行转存,但在农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不能销户以便于第二批资金的结算;2、不是生产安置的农户可根据各乡的实际情况在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移民局根据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将资金跨行结算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