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出租车驾驶员,在6月5号0:20分左右在南河路杨肥肠店处正常向饮马桥方向行驶 ,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私家车(奥迪TT 川A牌照)毫无刹车意识的情况下追尾,当时私家车驾驶员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随即我同交警一起到医院抽取血样,然后交警把血样和此男子带走,我就留在医院进行住院检查治疗。此后交警部门没有用任何方式联系我,要求了解当时的情况,对方驾驶员也没用任何形式联系过我。至到6月7号我老板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时,交警才让我老板通知我到交警部门做笔录,7号下午做完笔录后,我询问交警对方驾驶员血液报告结果,交警告诉我说血液还未化验。直到6月9号下午,交警才通知我去看验血报告,报告显示化验时间确为6月7号,而且说没有喝酒! 我问交警是怎么回事,他当时明明是喝了酒的,出事当天在警车上他还满口酒气的说要和我私下解决,而且你们这里面漏洞百出。交警却横作脸说,我们现在只看鉴定结果,我真是有苦说不出!
看来钱真是万能的,像我们这种普通的老百姓就真该倒霉吗?
当时我在现场时听到有围观群众说他是刚从烧烤街喝了酒出来的,还有当时他有逃逸的欲望,是被刚好路过的巡警控制住,直到交警来,才送上警车的。我希望领导能出来为正义说句公道话!不能让这些得意忘形的家伙逍遥法外。
该案件已按程序进行了认定,交警支队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事故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该交通事故已经在交警直属一大队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