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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关于独身子女问题宜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3-18 11:23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及县领导你们好,我是营山县渌井村七村的村民,在这里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独生子女问题,大约在15年前我父母为我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前4年每年春节的时村委会还给我们这些办理了独生子的家庭发 海报,糖之类的,可是后面这些年每年春节我从没收到村委会对这些独生子女的问候,今年我去镇上计生办查了一下,说没我的名字,(可我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件也丢了)但是当年我们村的妇女主任她可以证明我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我想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啊,我既然办过,应该有我的名字啊,还请各位领导告知我去哪里可以查到,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3-31 15:26

网友你好:
你留言询问关于独生子女事宜的问题,县委县府非常重视,庚即与计生局等相关单位衔接,组织人员深入到渌井镇就独身子女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其情况如下:
关于网友留言询问“近年来春节期间没有给独生子女家庭发放海报、糖之类等慰问品”的问题。其原因为:以前春节期间发放贺卡等慰问品,其经费是由户籍乡镇在农民税费中提取,后因税费改革,减免农村税费,其慰问经费也失去来源。近年来,国家全面落实了奖励扶助等惠民政策,春节期间给独生子女家庭发放海报等慰问品活动也就没有开展了。
关于网友留言询问“独生子女证丢失,在镇计生办未查到相关信息” 的问题。我县自2005年起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县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其经费来源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而在奖励金发放的交接过程中,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需到其户籍乡镇所在计生办换取新的独生子女证,并予以登记。而网友你可能没有到本乡镇计生办换证和进行登记,所以导致其无法查到自己的独生子女信息。由于是匿名询问,无法进一步核实。
如独生子女证确属丢失的,可由本人申请,村社证明,乡镇计生办调查核实,如确实曾办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以进行补办(注: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未办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计生部门不再予以受理)。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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