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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拆迁安置不公
2011-02-24 15:20:00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诉求,我是来自龙泉驿区洪安乡的居民,我是06年毕业的大学生,并于02年将户口迁至西华大学,毕业后又将户口迁至农村家里(但并非农业劳动者),2009年国家强制征地,安置办法中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分到35平米,我想问问政府——在一个养育了我二十几年的地方,就因为读了个大学,况且当时也没有人告诉我可以不迁户口或者户口签转有什么政策,现在连房子都读没了?我住哪?现在房价和物价这么高,一个月的工资能养活一家人吗? 还有就是属于集体的道路和其他设施公示赔偿受益人写的是生产队长的名字,这部分钱就属于他了吗?另外据说地方财政已经将钱(600万左右)拨到政府,政府要扣除部分费用后才是土地费(300万左右),但是现在政府把矛盾推给村上——说什么土地费要一个村的人均摊,有什么政策依据吗?我的观点是像我爸妈这种失地农民没有地了靠什么生活,政府也没说给安置个工作,那些占着地的村民都想分一杯羹,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1-03-18 16: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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