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营山县 » 交通是发展的前提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咨询】交通是发展的前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2-07 10:36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一名高中生,我的家乡在骆市镇小蓬桑园,我们家乡的乡村公路至今还没有通,乡村发展受到了极大制约。所以我认识胡主席说在2012之前实现村村通公路的想法很好,但从现在看来,党和政府还任重而道远!所以我希望当和政府能领导人民行动起来…实现这一重大任务。实现经济发展,让人民公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还要感谢党和政府给人民这样一个难的的表达方式,但我希望它能够起到表达人民心声的作用,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3-10 09:32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庚即责成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该信访事项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村道公路是农村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群众生活、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公路厅(交路农建[2008]62号)文件精神,村道公路是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村民委员会作为通村公路的建设主体,全权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养护管理。根据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道公路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营府发[2007]13号)等文件精神,凡是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通村公路建设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村民自治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等形式组织修建,坚决不修群众不愿修的路,坚决不修群众不参与修的路。已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通村公路建设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公里,待该村道公路按规划修建经验收合格后按进度拨付到村上指定账户,对修建村道资金不足部分,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等办法自行筹措。
营山县骆市镇小蓬桑园共涉及柏树村、圣水村、桂山村三个村。目前,桂山村通村公路已修建完工,圣水村、柏树村通村公路已修建部分路段,剩余路段也正在积极筹建中。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