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村修500伏变电站,本来我家在拆迁名单上的,由于该项目的承建方,在建设中损坏了我家屋顶,我家没要求赔偿只要求建设方进行修补,建设方态度蛮横,最终结下怨恨,修改了项目图纸,因此我家的房子,只拆了一半(在国家规定5米范围内的得到拆除),丛此把我家孤立在高压电线塔周围,终年饱受电磁幅射的侵害,高压线发出的电鸣声嗡嗡作响不绝于耳,晚上根本无发入睡,到目前为止我家已有多人患上了神精衰弱的症状,在我家周围待上几分钟都有头晕目眩的感觉,可见电磁幅射范围之大!由此我有几个问题:一问国家电力安全部门500千伏的高压电,安全距离为5米吗?二问政府拆迁部门房屋拆迁属与同一居民的房子,可以拆一半赔偿一半吗,留一半吗?三问主管协调此事的政府有关部门,我从09年月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网上投诉,在目前为止此事还没解决,我知道你们日理万机,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也理解你们由于工作忙碌没时间来理会我们所提交的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可您要知道在您这里是芝麻蒜皮的小事,可在我们草民这里都是人命观天的大事,在这里我耽误您两分钟,请您好好看看我们提交的信息,如果在理请回的电话,如果是无理取闹也请您指出!手机:15281001691联系人:李
尊敬的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资阳市雁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关于你反映“500千伏高压电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雁江区委办公室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正在办理过程之中,请你理解,并敬请留意雁江区相关部门后续的办理回复意见!
资阳市党政网管理中心
2011年1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500千伏高压电影响居民生活”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回复:
1.关于你提到“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500KV架空送电线路水平安全距离为5米。
2. 关于你提到“房屋是否可以拆一半留一半”的问题。
据调查,你家的房屋有一部分在洪沟——龙泉500KV高压送电线路下,具体为:在院坝外突击搭建的一处违章建筑有一角在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内,你的兄长(已分户)有一处与正住房相邻的已经部分垮塌废弃的老旧房,也有一角在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内,根据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属于应拆迁范围。因此,对这两处建筑物已经拆迁补偿安置。你家与你兄长共建连体的正住房由于不在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内,且与前述两处已拆除建筑物都是分离的,拆除两处建筑物完全不影响其正住房的居住功能。所以,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只同意拆迁在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内的房屋。电力部门也要求凡在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外的房屋,一律不拆迁。因此,你家的正住房不属于应拆迁范围,所以没有拆除,并非你反映的“房屋拆一半留一半”。
据调查,你家的房屋拆迁,经过施工单位、区、镇、村、组做工作,拆迁补偿方案、补偿金额等都是经过你父亲本人同意的,且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资金已经全额拨付到位。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虑,你可以进一步咨询我办,联系电话:(028)26221531。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