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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请周市长关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我想勇敢  2010-11-26 14:22 已回复

周市长您好;
我叫巨能勇,我二百多万元的房产经平昌县两次拆迁后我现在一无所有上诉七年至今得不到解决。
第一次拆迁时我全家在新疆,他没有通知我就把房屋给我拆迁了,没有给我作任何补偿,县领导说,拆迁时指定在原地(旱桥)给我修建了房屋。也就是2004年拆迁安置补偿的房屋。对其房屋的拆迁应当已作补偿,我现在提出未作补偿,不能提供未作补偿的证据,对此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他在旱桥给我修建了房屋,我该得到房屋才对,但是我没有得到房屋,2004年我也没有得到补偿,请问旱桥那一栋房屋是我的,几间房屋?多少平米?拆迁时你给我补偿了多少房屋?补偿的依据在那里,你说已经作了补偿,你补偿给谁的?怎么补偿的?我该找谁要回补偿?你既说不出给我修建的房屋在那里又没有补偿依据,能让人心服口服吗?难道你给我修建了房屋,是我把房屋卖给了别人还是送给了别人了吗?你也该有人证,物证用事实说话才行呀?你说我不能提供未作补偿的证据是毫无道理的。我有遗瞩公证是证据,而且你也承认拆迁前我有房产,房屋是平昌县拆迁的,你拆迁后我没有得到房产也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我该出示的证据全部出示了,既然你说我拿不出没有补偿的证据,请你告诉我,我还需要向你出示什么证据?这些共产党员,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吗?
第二次拆迁的房屋是父亲赠与给我的,当时父亲想要回房产,我提出并坚持去法院打官司,由于我的坚持,父亲也同意去法院打官司,建设局死活不准打官司。他要将我的房产分给父亲一半我不同意,他说我不同意他就全部补偿给父亲,我只有签字,签字时我就发现他还应该补偿我10万元,我叫他给我补偿,他说签了字就给我的钱,我签字后向他要钱,他说不该我的钱,这10万元钱被经办人员强行拿走,拆迁时他把我安置在政府的房屋里,由于他拿走我10万元不给我补偿又不作解释,我没有把房屋还给平昌县,他也至今不给我办产权证,现在平昌县说我没有产权证不是我的房屋,平昌县要强制收回,所以我现在一无所有。
平昌县在给我的回复中说;我对老人没有尽义务。老人一年只有几千元钱无法生存,病了也不给钱医治,经他们多次和我协商达成了房产分割协议。
父亲将房产给我后房产属我所有,但是房租费每年1,8万元我全部给了老人的,而且是租房人直接把钱交给老人的谁都知道。期间老人没有住过医院,每年的支出没有超过1,5万元。老人手中有七万元存款加上每年1,8万元房租的固定收入,老人死后他家中还有五万员的存款,我每年都要给老人的钱。我和父亲从来没有发生过矛盾,街道社区和亲戚朋友从来没有给我和父亲作过调解工作我妻子什么活都没有干专门照顾老人。请问我怎么没有尽义务?我该怎样做才算尽义务你总该告诉我吧?假设我没有尽义务,你就可以不顾我的反对强行分割我的房产吗?你可以不和我协商吗?你说和我多次协商达成了分割协议,这怎么可能呢? 第一, 他给我一半我能和他协商呢?他少补偿我10万元我能同意吗?第二, 分割房产,安置补偿,签定协议,我总共用了两小时,若要协商两小时能完成吗?第三, 谁跟我协商的,在什么时间,地点协商的?
他说住房过渡期只有三个月不付过度费,我没有向他要住房过度费,但门面房是拆迁后在原地修的六个月才交付使用,该补偿我9000元。他少还我门面房7平米,按政府指导价每平米1,5万元,他至少该补偿我10万元该不该解释呢?
请问我的问题该不该平昌县解决,平昌县叫建设局解决,建设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既说不出给我补偿的房屋在那里,又拿不出补偿的依据这是在解决问题吗?他叫我打官司,请领导为我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最好请新闻媒体监督,打消我的顾虑,使我的问题能得到解决。请帮帮我吧!。敬礼
巨能勇
2010年11月

网友回复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5-09 12:02

你好!你提交的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三)、(四)款的规定,你的来信已责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理,我们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尽快将办理结果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827-622225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5-13 15:25

网友:
你好!你提交的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三)、(四)款的规定,你的来信已责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理,我们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尽快将办理结果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827-62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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