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书记
你好,我因长期在外务工,需要把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按照四川省户籍管理的相关政策,户籍迁移首先就是要在户籍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迁入地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是我回来了解后派出所户籍民警给我说凉山因为是少数民族地区户籍管理比较严,都不打户籍证明。要迁户直接拿迁入地居委会,乡镇的证明和准迁回来就行。但是在迁入地派出所必须要有户籍证明才会给我办理后续手续。我现在就想质询一下我们凉山现在是否有这个规定,我现在户籍证明不能开具,迁入地派出所不予办理。不出具居民的户籍证明我现在又该如何办理迁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