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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通江县刘家河电站被非法拍卖,没有人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18 19:23 已回复

通江县铁佛刘家河水电站,是由原铁佛区委、区公所牵头并组织当时全区5万多老百姓,投工投劳修建、依法注册登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到1998年底,水电站固定资产总额为4140500.37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后来,新任铁佛区委、区公所的领导--现任通江县统战部副部长,为了个别人的利益,擅自与巴中电业局、巴中电力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所谓的“两个协议”,对刘家河水电站实施兼并,致使全区人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财产受到严重侵害,建设水电站时所投的人力、物力、财力血本无归。从2005年开始至今,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信访,期间得到了中共巴中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如:2008年9月9日,“巴府信复字【2008】8号”文件明确指出,经审查,通江县人民政府此前作出的《关于朱如镐等同志反映原铁佛区公所、巴中电业局侵权一事信访问题的复查意见》(通府信复字【2008】16号),查明通江县铁佛刘家河水电站在纳税登记时,登记其经济性质为集体,但未有相关证据证明原铁佛区公所有权处理该水电站,也未有证据证明原铁佛区公所与巴中电力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兼并铁佛区刘家河电站协议》属有效协议。根据《巴中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撤销该《意见》,发回通江县人民政府重新处理。
然而,时至今日,通江县人民政府仍未对刘家河水电站的资产所有权、财产权等作出明确的答复和处理。这事到底谁来管?
反映人:
李尚中 通江县铁佛镇中岭村五社
李清辉 通江县铁佛镇谷山包村五社
朱如镐(刘家河电站企业法定代表人) 通江县铁佛镇金斗岩村三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江县铁佛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14 13:31

网友李尚中等同志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通江县刘家河电站的关心和关注。现将你215年6月18日反映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原刘家河电站的基本情况
原刘家河电站是由原铁佛区委、区公所组织全区35个村230个社14211户5万多群众投工投劳、捐资捐物于1974年修建。1977年5月正式建成并投产发电,电站共投入资金2226272.32元,有效的解决了全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对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也向国家上缴了上百万的税收。
二、原刘家河电站兼并情况
1995年原刘家河电站与达川电业局联网,达川电业局有意收购原刘家河电站,但是因价格和其他原因未达成协议。不久,当时铁佛区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巴中电业局与新一届的区委领导联系兼并原刘家河电站的事宜,区委没深入细致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于1999年10月与巴中电业局签订协议将原刘家河电站作价108万元卖给了巴中电业局。
三、信访及处理情况
2007年,网友朱如镐(刘家河电站原管理人员)、李尚忠等人向县信访局提出信访诉求,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县经商局于2007年5月24日作出了《关于对李尚中等同志反映原铁佛区公所、巴中电业局侵权一事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经商发〔2007〕78号)。信访人不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9日作出了《关于李尚中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通府信复〔2008〕19号),信访人仍不服县人民政府的复查处理意见,申请巴中市政府复核。市政府于2009年4月15日在通江县凯源宾馆就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举行了听证会,2009年6月3日作出了《关于重新调查处理李尚中等人信访事项的决定》(巴府信复字〔2009〕11号)。根据市信联办2009年6月3日《关于重新调查处理李尚中等人信访事项的函》,通江县政府于2009年7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赵云成同志牵头,县监察局、经商委、财政局、铁佛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专案组,采取查账、走访、取证等形式就原刘家河电站兼并前债权债务以及108万元兼并款的去向等问题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查明:1、108万元的兼并款已由原铁佛区公所用于偿还原电站在银行和民间借款、欠款;2、原铁佛区公所于1995年8月20日在《关于刘家河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借资的通知》中批复“由电站向用户借资,待投入使用后三年还本不计息”,共计向李小英等42人借款154500元未归还的情况属实。
专案组将调查核实情况与信访人沟通座谈后,提出建议意见提交县政府同意,并经县信访联席会议决定,作出了处理意见:1、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154500元用于偿还原刘家河电站向李小英等42人的借款;2、其余信访事项维持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朱如镐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通府信复[2008]19号)。2010年1月县政府从县财政资金中解决了200500元,用于偿还原刘家河电站并网线路改造所借款,相关当事人已立据领取了款项,信访人于2010年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承诺不再以此事上访。后来你们又多次向多部门反映原刘家河电站的问题,县信访局已于2014年6月作出了信访三级终结处理。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并请你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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