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客运车主,挂靠公司时公司每人收取所谓的“线路使用费”人民币一万元整(且未开无任何收据),现无法经营,向公司提出申请下线,公司老总说一分钱都不退,请问各级领导:线路使用费是以什么标准收取?下线以什么标准扣出?如果公司不执行请问我应向什么部门反应?
匿名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江油市农村客运线路牌是否有偿使用的投诉已收悉,现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你所投诉的挂靠公司每人收取的“线路使用费”,由于你没有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电话,我们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对客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交通部门在对客运线路许可时并没有收取客运公司的任何费用。你在加入公司时是否有融资协议,如有协议,请按协议执行。交通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只对客运公司经营行为及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管。如果客运公司与你存在经济纠纷,请通过法律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客运行业的关心!
江油市交通运输局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