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你好!
最后一次来函反映:南江县正直镇购商品房补助事宜,全镇上下数万人补助分文未发。开发商要求购房户在政府门前挂横幅举标语,但该镇镇长早就应该撤职了。视而不见漠视民生,欺上瞒下无视法律底线。政令不畅通搞得全镇人民怨声载道。这个镇长早该回家去卖红薯了。
“匿名”网友:
你好!你于4月11日在市长信箱反映“南江县正直镇购商品房补助事宜,全镇上下数万人补助分文未发”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对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商品房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住建〔2016〕1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购房补贴申请时限:从网签合同登记备案时间算起,在120日内提供完整资料申报办理,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对在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6月13日期间,已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办理完成纳税手续者,其申报办理购房补贴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
同时,以下情况不纳入本次财政补贴:一是因开发企业超建规模,超建面积纳入县“三违”办经处理罚款的一律不给予补助。二是通过两清政策办理了房产证又过户给精准贫困户的无网签合不予补助。三是开发企业由于网上备案合同超于60个工作日未及时办理交易过户税,县房管局、国税局、地方税务局未审批通过无法给予补助。
感谢你对正直镇各项工作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