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是哲水乡玄都村4组的村民,1926年生人,早年间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一名老兵,从84年以后转业在家务农,目前已经90岁高龄了,每个月大概是1000左右的补助,最近两年身体不好,另外老人年纪大以后行动不便,已经丧失生活自理的能力,家里人要抽人照顾,16年底住院半个多月花费10000多元至今未报销,在过年前一天身体突发不适,被120接走到人民医院住院,病情危重目前输着氧气。去年家里被评为精准扶贫户,但是我爷爷户口没在我们户口本上,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由我们家人由我们家人承担,我爸爸又是家中独子,从去年16年10月份一直在家照顾老人,没有经济来源。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县武装部以及县民政部,对于我爷爷现在这种情况的退伍老军人,又是在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对于他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扶持一下,目前他本人每月的补助和待遇本身很难维持自身的生活以及医疗费用,民政部门能否给予一定的帮助?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某先生信访事项回复意见书
某先生:
你好!2021年6月17日收到问政四川转来你“咨询退伍老兵医疗问题”己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你所述你爷爷的情况是一名出生于1926年,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一名老兵,己有90岁的高龄,每月有1000元左右的补助,年老多病,丧失生活自理的能力,需要家人护理,且家庭困难,在当地被评为精准扶贫户。
根据《苍溪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二十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比例为40%,年度封顶线为10000元。你爷爷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中心报账后,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原件交你们所在乡镇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后进行医疗救助。
你们家庭困难,可按程序在所属乡镇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关爱基金,或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困难救助。
苍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