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花语岸小区成立业委会层层受阻!原因出在双过半!不但参选人过半!最要命的是所有被选举成员赞成票要达到总户数一半以上!而选举人大都是以到会人员能达到应该参加人数的一半!且已参选人数赞成票过半就认可!政府严格规定了成立业委会必须符合“双过半”原则。既放手又严管,业委会究竟动了何方神圣的奶酪?业主应该通过何种组织形式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何一个民间组织选举条件要高于人大选举?希望政府部门能看到老百姓呼声!降低成立业委会条件!不说低于人大选举条件!至少不能高于人大选举条件!得民心者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