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院街六十号大院门口,凡是老百姓车停放都有罚单,理由是消防通道不能停车。但是如果是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私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同样的位置,交警就不管,如同不存在一样,请问他们有这样的权力吗?还有不是公安局工作人员,为什么有公安局停车证?公安局停车证难道是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