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安州区 » 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一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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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一条措施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12-21 21:42 已回复

我们2015年底签的购房合同,到现在补贴还没有消息。平时打工不在家,能给个时间什么时候发放补贴吗!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12-22 11:13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情况已通报相关部门关注。

绵阳市安州区网络发言人
2016年12月2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12-22 13:37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随后将回复相关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住建局
2016年12月2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1-05 11:36

网友你好!
按照2015年安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一条措施》的规定,从2015年6月2日起一年内在安县买房的,给予财政补贴。申报住房补贴的流程为:区住建局分批接受购房补贴申报,购买商品住房的由开发企业统一办理购房补贴申报,购买二手房由房产经纪公司统一办理购房补贴申报;开发企业、房产经纪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核汇总后,报送至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初审,再由区财政局、住建局、地税局、公安局、教体局等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联审。联审后报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买受人的银行存折(卡)账号上。
目前,区财政、区住建等相关部门正努力采取措施,多方筹集资金,逐步解决。购房优惠政府补贴资金从2016年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由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实行“以收定支”原则,支出预算实现的前提是基金收入要及时、足额缴纳国库。受宏观经济的影响,2016年我区基金收入远小于预期。区财政局将在2017年3月1日前首次兑现购房优惠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的50%,7月1日前兑现剩余的购房优惠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的50%。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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