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的中海物业公司,非机动车停车场对电动车月租的收费高达到30元/月,临时停车2元/次(市中心均为临时1元/次,月租20/月),不但违背了物价部门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更显然违背了市场价格行情,这个规定也太强盗了(打着为了便于管理的旗号)。 希望政府能有效执政,维护市场民生的公平公正,并要求中海物业也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来。 盼回复!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中海物业非机动停车场收费的问题,经经贸发展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规定,非机动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或明码标价为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问题请致电962000(高新区政务服务呼叫中心),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