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你好我是三台县咙吟村七组请问我的土地怎么搞得沒有了。是一九八一年分我一个人土地,八八年结婚后来一个八九生另一个九一年生都沒分土地。我是八七年外出打工至现在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你咨询的有关问题的具体情况是:
你于1989年2月与本县居民习桂花在原东风乡(现三元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89年8月生育一女, 1991年2月又生育一女(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违法超生),村社干部多次催收社抚费,你都没有履行缴纳违法生育的社抚费。你于1987年3月外出打工至今,一直以来未与村社有任何联系。根据当时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不按时缴纳村提留、乡统筹和积累工、义务工的,发包方(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
经过走访、调查、座谈,镇、村干部和七社部分社员协商一致,如果你过几年想回家种地养老,需交清以前未履行的债权、债务,村两委将按政策尽量达到你的愿望,社员也欢迎你回三元镇龙吟村养老。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816—5792033。
三台县三元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