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滩新林1社集体土地私人占用严重,几户就有几亩之多,在场镇边上怎没领导(部门)下来管管呢?反应多次怎不见效果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县牛滩镇新林一社村民占用集体土地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经查,牛滩镇新林村1社现有人口162人,建房户47户,总占地面积8555.31平方米,包括住宅、养兔场、柴棚。其中, 2000年以前修建房屋30户;2001年(含2001年)-2010年建房户16户;2012年建房户1户。建房占地部分为自有承包地或宅基地、部分为私下相互调换并协商补偿。
2013年,我镇对全镇农村村民宅基地进行清理,新林村1社在场镇规划区内,由于历史原因,新林村1社村民建房问题错综复杂,我镇按下列规定处理了新林村1社占地问题:
1、依照《土地管理法》62条、《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52、53条之规定办理。
2、对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依照《土地管理法》77条、《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66条之规定处理,处理后进行登记。
3、下一步,在宅基地改革时将对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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